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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护照等旅行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10-01 16: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规定,本馆自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的护照等旅行证件收费标准(详建附表),特此通知。
 
附:驻沙特使馆护照等旅行证件收费标准一览表
 

办理业务种类

收费(人民币)

收费(里亚尔)

外交护照

公务护照

公务普通护照

颁发、换发

0

0

补发

0

0

加注

0

0

普通护照

(含非法移民)

颁发、换发

200

120

补发

200

120

非法移民办照

200

120

加注

200

120

旅行证

两年有效多次入出境

200

120

一次入出境

200

120

回国证明

0

0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

20

12

香港特区护照手续费

80

48

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颁发

250

150

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手续费

80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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