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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合作组织(OIC)概况
2015-02-09 18:36

(最近更新时间:2017年8月)

  【成立日期】1970年5月正式成立,原名伊斯兰会议组织,2011年6月改名为伊斯兰合作组织。

  【宗 旨】促进各成员国之间的团结,加强他们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消除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反对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复其民族权利和重返家园的斗争;支持所有穆斯林人民保障其尊严、独立和民族权利的斗争;呼吁各成员国通过政府间合作,遏制和根除“伊斯兰恐惧症”。

  2008年3月,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召开的第11届伊斯兰会议组织首脑会议修改了宪章,增加了体现时代色彩的内容,如:促进人权、基本自由、良政和法治国家建设;促进伊斯兰成员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友好合作的关系;正面宣传伊斯兰教温和、宽容和尊重多样性的价值观念;支持国际关系民主化,配合国际社会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的斗争;加强伊斯兰国家内部的经贸、科技和文化合作,最终建立伊斯兰共同市场等。

  【成 员】57个: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巴林、孟加拉国、贝宁、文莱、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乍得、科摩罗、科特迪瓦、吉布提、埃及、加蓬、冈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圭亚那、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约旦、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黎巴嫩、利比亚、叙利亚、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里、毛里塔尼亚、摩洛哥、莫桑比克、尼日尔、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苏丹、苏里南、塔吉克斯坦、多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干达、阿联酋、乌兹别克斯坦、也门。

  此外,波黑、中非、泰国、俄罗斯、“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为观察员国。

  【主要负责人】秘书长尤素福·欧赛敏(Yousef AL-Othaimeen),沙特前社会事务大臣,2016年1月起担任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处总干事、秘书长首席顾问,2016年11月就任秘书长。

  【总 部】秘书处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吉达市。网址:http://www.oic-oci.org

  【组织机构】(1)首脑会议: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举行一次。(2)外长会议:每年轮流在一个成员国举行一次。(3)常设秘书处。另设有伊斯兰开发银行、耶路撒冷委员会、阿富汗问题委员会、伊斯兰和平委员会、伊斯兰法庭、伊斯兰发展基金会、伊斯兰经贸常设委员会等。

  根据2008年3月第11届伊斯兰会议组织首脑会议修改的宪章规定,又增加了常设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伊斯兰国际法院、独立人权常设委员会、常设代表委员会等专门机构。

  【主要活动】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共召开过13次例会和5次特别会议;外长会议:共召开过44次外长会议。

  2016年4月14至15日,第13届伊斯兰合作组织首脑会议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会议围绕“团结一致,寻求和平公正”的主题,就巴勒斯坦、叙利亚、阿富汗、索马里等问题展开讨论,发表了闭幕宣言和《伊斯坦布尔宣言》,并通过了《OIC-2025行动计划》。

  2016年3月6日至7日,第5届伊斯兰合作组织特别首脑会议在印尼雅加达召开。会议围绕当前巴勒斯坦包括东耶路撒冷持续紧张的局势进行讨论,体现了OIC成员国坚定支持巴勒斯坦维护主权、公正以及巴勒斯坦人民基本权利的斗争,表达了寻求和平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愿望。

  2017年6月10至11日,第44届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会议在科特迪瓦阿比让举行。会议主题为“团结世界的青年、和平和发展”,主要讨论了巴勒斯坦、人权、教育和经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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