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申请奖学金的通知
2011-05-02 14: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财政厅2010年12月联合发布公告,为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新疆籍自费留学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鼓励其回国回疆工作,为国为疆服务,对实施“科教兴新”、“人才强区”战略做出贡献,自治区设立了“世纪金源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并制定了《世纪金源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该办法详情及有关申请表等,请登陆新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网址:www.xjedu.gov.cn/10000/10011/2010/27910.hfm
如有符合申请该奖学金条件的新疆籍在沙留学生,请联系我馆刘德山同志,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在麦加和麦地那两省高校学习的新疆籍留学生,请就申请该奖学金事宜联系驻吉达总领馆。
联系电话:01-4832126—322 邮箱:lds195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