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عربي
首页 > 新闻动态 > 2014年要闻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
2014-06-10 14:10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联盟成员国的外长及阿盟秘书长,于2014年6月5日在北京举行中阿合作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阁下和科威特国首相贾比尔·穆巴拉克·哈马德·萨巴赫殿下莅临了开幕式。

  我们回顾了过去十年间中阿关系在“论坛”框架下的发展历程,对“论坛”自2004年成立以来,作为中阿双方间开展集体对话、推动中阿整体战略合作关系的有效平台,为契合双方的根本和战略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深感满意。

  我们对中阿双方近年来在经济、社会领域取得的发展成就以及在地区和国际层面支持和平与发展的努力表示赞赏。阿方高度赞赏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和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努力以及为世界和平稳定和经济增长所作的贡献,中方高度评价阿方在实现发展与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等方面卓有成效的努力。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社会全球化加速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正在朝着均衡的方向发展。国际社会应当共同努力,推动国际秩序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演变,促进各国共同发展与世界和平。

  强调加强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框架内的对话与合作,推动多边主义原则,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和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作用的重要性。支持联合国通过必要、合理的改革,增强权威和效率,提高应对各种威胁和挑战的能力,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支持安理会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主要职责,安理会改革应优先增加包括阿拉伯国家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代表性,通过广泛、民主讨论,就各类问题找到“一揽子”解决方案,并达成协商一致。双方反对任何国家强行推动改革方案,反对采取“零散处理”的做法。

  考虑到当前世界经济复苏脆弱,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我们强调应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努力在双边和集体层面建立解决双方贸易摩擦的机制,其中包括解决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提起的针对双方产品的倾销案件等贸易问题。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增加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组织中的代表性。

  我们强调,不同文明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崇高的人道宗旨,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增进彼此人民的相互交流与友谊,致力于实现人类不同文明和谐与和平共处,我们欢迎2012年11月26日在维也纳开设的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世界不同宗教文化人士对话中心,我们呼吁与该中心开展合作。欢迎2014年5月5日至7日在巴林王国召开的人道主义文明大会,呼吁建立文明联盟,使人道主义与共同的价值体系相适应,消除仇视敌意、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

  我们重申,谴责和反对一切形式和手段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反对将其与特定的国家、国民或宗教挂钩,反对分裂主义,重申国际社会应在这一领域共同努力,致力于切断恐怖主义资金来源。我们欢迎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国际反恐中心,沙特阿拉伯王国为此捐款1亿美元,我们强调支持该中心的重要性,谴责近期在中国和阿拉伯国家所发生的恐怖事件。我们还欢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建立国际反暴力极端主义卓越中心的倡议。

  我们就共同关心的最突出的国际和地区问题进行了政治磋商,在这一框架下,我们重申往届“论坛”会议达成的以下政治共识:

  我们呼吁国际社会肩负起责任,根据国际法和安理会有关决议和阿拉伯和平倡议寻求巴勒斯坦问题的公正、全面解决,从而建立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的、独立的、拥有完全主权的巴勒斯坦国。我们要求以色列停止定居点建设这一非法行为,释放在押巴勒斯坦人,解除对加沙以及巴勒斯坦其它地区的封锁,我们还呼吁以色列在联合国决议基础上,通过和平谈判解决难民、水资源等问题。我们强调,以色列过去和现在所采取的改变被占领的东耶路撒冷现状的措施是非法的,不能破坏耶路撒冷的圣地及宗教属性。在此,我们赞赏约旦根据约旦哈希姆王国和巴勒斯坦国2013年3月31日所签署的历史性协议,在捍卫耶路撒冷、支持耶路撒冷居民坚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该协议重申约旦对耶路撒冷圣地的保护。同样,我们赞赏摩洛哥王国国王、耶路撒冷委员会主席穆罕默德六世为维护耶路撒冷法律地位,保护耶路撒冷宗教圣地,加强耶路撒冷居民在该城坚守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支持巴勒斯坦内部和解及由此宣布成立的巴勒斯坦共识政府,强调反对为该政府履行职责设置障碍、实施制裁的措施,强调国际社会承认提高巴勒斯坦国的地位,并以联合国观察员国和非会员国身份融入国际大家庭。我们欢迎并支持巴勒斯坦国加入国际条约和组织。

  我们强调,应维护叙利亚统一、主权、稳定和领土完整,实现叙利亚人民对自由、民主和政治改革的合理诉求。我们强调应努力寻求这一危机的政治解决,停止叙利亚人的流血,并根据第一次日内瓦会议公报,建立一个拥有完全行政权力的过渡管理机构。我们欢迎2014年安理会关于叙利亚人道主义局势的第2139号决议,呼吁全面、均衡落实这一决议的全部条款。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国际机构、联合国下设组织及其成员国向接收难民的叙邻国提供支持和帮助。我们赞赏科威特国埃米尔萨巴赫·艾哈迈德·贾比尔·萨巴赫殿下在承办2013年第一届和2014年第二届叙利亚人道主义问题认捐会议方面发挥的作用,我们赞赏联合国-阿盟叙利亚问题联合特别代表普拉希米先生为此付出的努力。

  我们呼吁在联合国有关决议的基础上通过和平谈判收复叙利亚被占领的戈兰高地。

  我们强调,尊重并支持黎巴嫩主权、领土安全与完整及其收复被占领土的合法权利。我们呼吁继续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第425号及第1701号决议,要求以色列从黎其余被占领土撤离。

  在跟踪一些阿拉伯国家的政治发展方面,我们为突尼斯共和国在全国共识基础上取得民主过渡进程的积极进展感到高兴,我们强调支持突尼斯这一阶段的重要性;对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在继续落实未来路线图相关规定方面通过新宪法并完成总统选举选出新的总统表示欢迎,欢迎两圣地的仆人沙特国王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齐兹关于召开埃及之友捐助者大会的倡议,帮助埃及克服当前经济困难;对利比亚国为实现安全与稳定、在重建、振兴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机制建设方面所作努力表示支持;强调根据海合会倡议及其执行机制,维护也门共和国的统一、安全与稳定,对也门共和国包容性全国对话会议为在共识、民族伙伴和良政原则基础上建立一个现代民主国家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欢迎,呼吁也门之友为也门在该阶段提供必要支持;欢迎伊拉克进行的议会选举取得成功。

  强调支持所有和平努力,包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为根据国际法准则,通过双边谈判和平解决三岛(大通布岛、小通布岛和阿布穆萨岛)问题所提出的倡议和作出的努力。双方支持根据国际法准则解决该问题。

  强调支持科摩罗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努力,呼吁科摩罗和法国双方通过对话协商和平解决马约特岛这一问题。

  欢迎苏丹政府同正义与平等运动签署和平协议,支持为实现苏丹共和国和平与发展以及全国共识所作的努力,应认真致力于帮助苏丹共和国与南苏丹共和国根据有关协议规定解决双方悬而未决的问题。

  我们欢迎索马里联邦共和国在政治进程方面取得的成功,支持实现民族和解,促进安全、稳定、发展与国家机构建设所做出的努力,国际社会应共同致力于打击海盗。

  我们重申,支持一切旨在维护国际防止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体系的努力,其中关键是实现《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普遍性,要求未加入该条约的国家——特别是中东地区的国家——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支持目前一切旨在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区和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努力,尽早召开国际会议使中东地区成为无核武器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我们重申,和平利用核能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不可剥夺的权利,以保证这些国家不受歧视、无一例外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双方决定进一步深化“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强调:

  — 密切双方高层政治磋商,加大在各自重大利益问题上的相互支持,交流治国理政和发展领域经验。

  — 增加经济合作机会,发挥双方各自经济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在此框架下,阿方欢迎中方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双方愿进一步扩大中阿双边贸易和相互投资,并重点在以下领域积极开展合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阿产业合作发展,特别是深化能源、金融、人力资源领域合作。

  — 欢迎2014年至2015年为中阿友好年,通过开展经贸、文化、教育、科技、新闻、卫生、青年、妇女等各领域合作活动,增进中阿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 推动“论坛”框架下各项合作机制发展,以“论坛”成立十周年为契机,根据明确的发展规划,将合作拓展至更广泛领域。

  — 根据本《宣言》和精神,双方通过了《中阿合作论坛2014年至2016年行动计划》和《中阿合作论坛2014年至2024年发展规划》。

  最后,双方对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深表满意,阿方赞赏并感谢中方的热情接待和为本次会议所作的精心准备,认为这为推动会议成功并取得丰硕成果作出了贡献。

  双方对2016年在卡塔尔国举行第七届中阿合作论坛部长级会议、2015年在阿拉伯埃及共和国举行第十二次“论坛”高官会表示欢迎。

  本宣言于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在中国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阿拉伯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阿拉伯国家联盟

                                                      代表                                                                         代表

                                                     王 毅                                                               纳比勒·阿拉比博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